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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会——初探

学习心得分享       魏天赐
写在前面的几句话

为减少损失,规避风险、实现目标。在构思策划项目前,首先要从国情、党的方针政策、政府在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的支持度,还有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法规可依。另外还要认真考量拟定项目的历史背景、社会背景、人文价值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性价比,要全面系统做一个正确的评估。因此,在商会筹备期、创建期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学习、探索。文中既有学习心得,也有对主题的理解,错误之处由个人负责,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中国商会的历史轨迹

历史是人类生活和斗争的记录。据史料记载,************个商会产生于1902年,距今已有109年的历史。中国商会产生与发展的百年轨迹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从清末到新中国成立前的旧中国商会;二是新中国成立后接收旧商会的基础上成立的工商联合会。

第一阶段是从20世纪初到20世纪50年代。商会组织经历了从1902年到1904年在上海正式成立************个商会的初生阶段,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的第一个商会在地球上仅存在两年。尽管如此,近代中国商会仍是当时最具影响力的法人社会团体。

第二阶段是20世纪50年代初至21世纪初。新中国成立后的商会走过了辉煌的50多年,它是新************个工商业联合团体。

历史与现实存在着割不断的联系,了解历史是为了更清醒地认识现实。如果我们能将对历史的理解与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结合起来认识商会,充分发挥商会在市场化进程中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无疑对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加快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深远意义。

以近代中国商会为基点的回顾,对于今天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组建民间商会,并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对于今天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国经济如何全面进入更加广阔的世界领域,将会给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近20多年来,我国涌现出了许多新的商会组织,并已出现了多层次、多元化的商会组织发展格局。原则归纳,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类商会;一类是发轫于民间、产生于民营,由市场推动产生的全国******的民间商会——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它们具有很强的时代特点和民间性、行业组织内生性;另一类是由于市场改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变,从原来的政府行业管理职能机构转制而来的一批全国性大型重要行业协会,挂靠在国务院下面的各专业部委,这种特殊性使得它们在整个行业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二、中国商会存在的理论基础

我们追求理论逻辑与现实需求的统一。任何历史的发展进步都是“合力”的结果,不要忽视对于商会的各种理论的研究。在每一项改革的初期,通过意识形态讨论为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取得起码生存条件是非常重要的。目前实行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商会章程》就是商会的生存条件。

从现代化的历史进程来看,后发现代化社会的内部驱动力往往不仅仅是自发的各种社会力量聚合作用的结果,而是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的动员和推动,这就意味着;一方面,国家的力量必须被转换成广泛的民间动员,另一方面,民间的力量亦必被纳入国家确定的理性目标和建立起来的社会制度体系的规导、制约之中,从而使社会具有足够的能力冲破传统主义的束缚,走上现代化社会的轨道。因此,政府(国家)的力量与商会(民间)的力量就构成推动现代化进程的最有力杠杆。

在中国商会整个成长与演变过程中,要全面、科学地判断商会组织的构成、功能以及自身的发展演变,应力图将社会经济结构的变迁与商会的作用联系起来,说明政府与商会之间的互动关系——政府通过制度制约商会;商会在政治、经济以及公共领域中的沟通与交涉的行为,为政府起到了功能弥补的作用。

近年来,中国商会发展的研究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不论是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的观点来看,还是从近代、西方的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观点来看,商会组织对于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甚至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市场经济本质是一种商业经济。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是商会得已形成的前提和条件,没有市场经济的产生与发展,就不可能有商会形成的经济基础,市场经济越成熟越发达,市场经济体制越健全越完善,就越需要商会组织发挥作用。所以说,商会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也是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会是否发展标志着市场体系的发育成熟程度。

从政府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商会的存在是社会转型、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商会的存在是政府部分职能逐步向社会组织有序转移的需要,商会的存在是企业发展的需要,商会就是代表企业家总体利益的自治组织。随着政府职能逐步向社会团体转移,商会也将会逐步过渡到集团式的股份制经济载体,随着经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商会也必将跟国际接轨。建立商会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

 

三、中国商会的属性与功能

商与商集合而成商会。商会是指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民间性社会组织。商会是有价值概念的名片,商会也是群体价值观统一的体现。成立商会不仅仅只限于联谊老乡感情那么简单,因为商会不是“同乡会”。商会是经过政府批准,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间工商企业联合的复合体。商会构架必须是企业,运作必须靠企业支掌,宗旨是为会员单位的发展服务,必须务实的帮助会员解决实际困难。

商会作为企业自发组建起来的非营利性中介组织,是社会主体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协调市场主体利益、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发展,健全社会管理和完善社会服务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商会的基本职能大体上可概括为代表功能、自律功能、中介功能、服务功能等四个方面。它既是中国共产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的桥梁和纽带,也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得力助手。

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民营和私营企业越来越需要商会组织。只有以社会组织形态存在的商会,才是和谐社会,建设发展必要的经济与社会力量。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渐成熟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客观上需要功能更强的沟通宏观面和微观面的中间协调层,在政府与市场主体企业之间,有一个中间组织,仿佛一个纽带,一座桥梁,连接着众多的部件在轴心的动力下有规则地运转,通过商会协调企业与市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联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应设法让不同的社会群体把自己的主张摆到桌面上来,通过讨论、协商、谋求各种利益之间的制衡。

 

在这里我们必须要弄明白三点:

其一,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规定,中国民间所有的商会必须接受注册地工商联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而且在(中发[1991]15号文件)中还特别明确了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是直属社团的上级主管和业务指导单位。

其二,所有的民间商会之间,只存在其所在地域、注册时间、规模大小、能力强弱、冠名不同的差异。商会之间根本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垂直管理关系。商会之间的商务联谊完全是建立在友好、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的,商会之间允许竞争,但根本不允许以大欺小、以强欺弱的恶性竞争现象存在。必须明白商会与商会之间是平等的兄弟姐妹关系,是合作伙伴关系。

其三、商会与行业协会不同,行业协会内部会员成分可以跨地域,但局限于本行业,其专业性很强,并带有一点学术成分在内。目前有的归口工商联名下,有的则挂靠在相关职能部门名下。而商会必须是工商联的直属社团,商会内部会员成分是跨行业但局限于地域。其综合性强,而且商会内部也可以成立行业协会。其功能、权限、活动范围都优于行业协会。商会在积极反映会员诉求,参与相关行业政策研究制定,加强行业自律、完善行业管理、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都发挥着行业协会所不能及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商会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影响力越来越大,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与国际接轨。

 

四、中国商会发展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我曾经跟一些商会的创会者有过交流,发现这些商会都是经过几年“同乡会”的磨合期,最后在共同价值观的驱使下,才正式注册变成商会的。

珠海常德商会未经过“同乡会”的过渡期,而是一步到位注册成立了商会。因此,建会后的磨合确实耗费了不少精力。不仅如此,其实建会后的发展还将面临着诸多的挑战。随着商会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商会的改革和转型势在必行。而我们对商会的理论认识还远远不够,这势必阻碍改革与转型的进程。此外,法律制度不够健全,目前还没有出台量化可操作性的《商会法》面世,改革环境不够完善;实际上我们还是沿用计划经济的模式“摸着石头过河”管理商会。社会经济发展不够平衡、志愿精神等文化环境不够具备;政府扶持措施不够有力;商会组织本身能力不高,实力不强,作用不明显;商会组织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方面都是改革与转型必须跨越的难点。挑战和机遇并存,但只要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每一步都有可能蕴含新的机遇。

总体上来说,中国商会的发展前景一片看好。随着国家改革的进一步落实到位和改革的进一步推进,新的《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和《商会法》必将亮相,商会的运作将进入法制化轨道和自我良性循环。商会发展必将更加规范与成熟。这也要求相关部门从扶植、壮大商会发展,发挥商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商会的市场监督职能等多个方面推进商会的进一步发展,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五、中国商会的政策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党和国家对商会建立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给予高度重视。对于商会的发展,无论从宏观政策层面,还是从具体的实践层面,政府和相关部门都给予了积极的支持和探索。政策层面,党中央、国务院在一系列的文件中对商会的发展都给予了支持,给民间社团很高的定位,同时使商会有了政策保障。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中发[1991]15号文件)指出了工商联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赋予了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的职责。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改变政府机构,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用。”

1996年全国人大第八届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把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交给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市场中介组织的作用。”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更加明确地指出,“积极发展独立公证、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将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作为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

2004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规定》提出:“要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2005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若干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企业方面的助手作用。”

2005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第十届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特意强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的作用,这就意味着政府监管职能与服务职能将进一步分离,加大商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中介作用。同时也给中国商会组织的积极推动者以更大的信心和动力。

200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等,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的责任和义务、改革的方向等重要问题,为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

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对工商联性质做出了进一步明确规定,提出了要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工商联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方面的助手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新要求。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工商联提出的新的要求和希望。在新的历史时期,全国工商联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重任。

2010年4月,湖南再领天下先,首开先河,首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强湖南异地商会建设,支持湘商发展,是塑造湘商形象,打造湘商品牌,提升湖南经济实力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湖南区域竞争力,促进富民强省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的责任感重视和支持湘商发展,充分发挥湖南异地商会团结会员、参与湖南经济建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结语感慨

在天时、地利、人和,社会各界正合力的背景下,我们成功创建了珠海常德商会,并同时成立了中共珠海常德商会支部委员会,战争年代实践了支部建在连队的党建战略,结果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和平年代我们实践了我党在新形势下把支部建在商会的战略部署,真正起到了党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作用。从事业的角度看;这仅仅是万里长征刚走了第一步,后面的路还很长。从生理角度看:是刚出生、未断奶,不满周岁的婴儿,摇栏里的婴儿是脆弱的。在缺乏母乳喂养的情况下,希望不要喝到“问题”奶粉,在童年时期希望得到大哥哥、大姐姐们的呵护,希望在和谐的大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从发展的角度看,万里长征的第二步,应该是壮大商会实力,提高服务能力,必须志诚高远脚踏实地健康发展商会,远离不公平的恶性“竞争”。解放思想拓宽思路,思路决定出路,高度决定视野,角度转换观念,观念决定前途,尺度决定输赢,创意引导商会,创意改变商会,创意发展商会。我们期待在商会成长发展的生命中逐渐释放出他的价值和魅力。

 

2011年12月22日于珠海

今天刚好是笔者公历32.5公岁生日

 

编辑:管理员  |  发布日期:2011-12-22  |  阅读:2094